**,是大户外的冲击力。只有户外媒体能够提供少则几平米、几十平米,多则几百平米、甚至数千平米的大面积广告,这样的气势和影响力是其他媒体望尘莫及的。
利用地标大户外的冲击力,发挥户外媒体作为大众媒体的聚合作用,这是在不断碎片化的环境下不少客户所追求的。
第二,是实场景的互动。只有户外媒体是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体,受众可以在这里实实在在地停留、互动,这样的场景与体验是其他媒体做不到的。
有了真实的体验,才可能产生信赖与口碑,才可能发生二次传播。
第三,是必停留的空间。户外媒体存在于城市的各种公共空间,能够因地制宜营造各种让人停留的环境或功能——让等候更有趣、使沿途有风景、让空间更温馨,如此才可能让路过的人驻足、参与,使信息随时随地有效到达。
在所有的媒体中,只有户外媒体的接触频次是较高的。在应用科技+创意使必经空间黏性更强、参与性更高的同时,利用受众一日多次、一周十余次的高频次触达,就能够通过定向累积、系统分析总结其行为规律。
第四,是聚消费的路径。一座城市主要的工作、消费与娱乐场所或其附近都有户外媒体,通往这些场所的主干道上同样也布满户外媒体,所以,在日益重要的本地化营销中,户外媒体引导线下销售、聚集周边人群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,也是立竿见影的。
第五,是超链接的入口。户外媒体具有实体和空间的属性,其包容性是较强的。户外媒体根植在城市的各种空间表面,既可无缝链连接碎片化人群的碎片化时间,又可作为转换端口实时对接线下与线上,实现跨屏传播。
当然,要充分发挥户外媒体的五大 ,亟待改变三方面的现状:
其一,需要建立整个行业的诚信体系,毕竟户外媒体这个行业公司数量多、差异性大,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,而且鱼龙混杂、变动频繁,需要构建一个第三方的诚信网络平台,以消除广告主的担忧。
其二,户外受众信息监测与效果评估工作一直很薄弱,急需通过科技手段和第三方体系来解决。
其三,绝大多数户外媒体散落在各地,必须互联互通,提供一站式的集中投放、集中监控服务。